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,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,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,净月区现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5项问题的整改工作,达到了整改目标。现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(序号15)完成情况予以公示。
整改任务:
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,秸秆禁烧工作还不够到位。2017年春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,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。
整改目标:
坚决遏制秸杆露天焚烧现象,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
整改措施:
(一)层层落实,强化属地管理
(二)大力开展禁烧专项行动。
1.2018年3月31日前,按照《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全面部署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。
2.每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,开展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。
3.每年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,开展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。(责任单位:农业水利发展局、各镇街)
(三)加大巡查和督导力度。
1.组建巡查组,完善区、镇、村三级禁烧巡查队伍。(责任单位:农业水利发展局、各镇街)
2.在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、区各有关部门、各镇街要加强对各区域的巡查,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理、建立日统计制度、定期通报,对焚烧火点数量多的进行督办。加大查处力度,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。(责任单位:农业水利发展局、净月公安分局、林业局、环境保护分局、各镇街等)
(四)全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。
1.2018年推广玉米秸秆全量还田保护性耕作300亩
2.2018年12月31日前,结合秸秆“捡拾打捆”等措施,加大资金投入,制定或出台一定的资金扶持政策。
3.在重点区域实行秸秆捡拾打捆,加快建立秸杆收储运体
系。(责任单位:农业水利发展局、各镇街)
整改效果:
已按照整改措施逐条完成,符合销号要求。
公示时间:2019年1 月24 日至 1月 30日
监督电话:0431- 85821136
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
2019年 1月 24日